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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4条后续问题再追踪 不少个案仍无下文

发布人:管理员

公告出自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告知李秀萍法院已经对其名下位于海淀区五道口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如三日内未对评估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房产将被公开拍卖。如果拍卖成交,李秀萍将失去唯一的住房,也意味着这位“24条公益群”群主的个案将以“死掉”告终。

然而就在五个月前,李秀萍还曾一度以为黎明将至。

根据“24条公益群”3月份进行的最新网络调研统计显示,在接受调查的全国范围内的被负债人群体中,始终不服判决和执行,坚持提出申诉、抗诉,要求给予再审、重审、提审的存量规模有470余人。CNSPHOTO提供

存量案件待解

从“新解释”出台近5个月的情况来看,事态的发展并没有“被负债人”想象中那么乐观。

此前,中国商报曾对立法者与因“24条”被负债群体通过良性互动推动修正的事件进行过报道。其中,由众多被负债人组成的“24条公益群”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即前文所称的“24条”)做出了修正,明确此前相关司法解释与“新解释”相抵触的,以“新解释”为准。

随后的2月7日,最高法再次发布《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强调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新解释”的规定;而对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终审案件,也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李秀萍曾向记者表示,依照“新解释”,今后新增案件中配偶一方无辜被负债的风险肯定会明显降低,但“24条公益群”的历史使命并没有结束,当务之急是妥善解决因援引“24条”而被错判的那些存量案件。

根据“24条公益群”3月份进行的最新网络调研统计显示,在接受调查的全国范围内的被负债人群体中,排除正在程序中的案件,离婚后经生效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仍旧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始终不服判决和执行,坚持提出申诉、抗诉,要求给予再审、重审、提审的存量规模有470余人。按照李秀萍和群友们的设想,这些数字完全可以分解到各地,通过在各省高院、检察院、妇联之间建构专项维权绿色通道、给予专项法律援助等方式,将存量案件理性加以解决。

然而从“新解释”出台近五个月的情况来看,事态发展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乐观。

不少个案仍无下文

记者从一些判决已经生效的群友处了解到,他们已经试过了所有可能的申诉渠道,但目前收到响应的却寥寥无几。

“已经数不清去了多少个部门,跑了多少次了。”三年多来,为了女儿的案子,“24条公益群”成员、来自上海的李志国几乎要踏破法院、执行局和巡回法庭的门槛。

2012年1月18日,李志国的女儿李曼与前夫孙某签署了离婚协议后开始分居,并于2014年2月7日正式登记离婚。没有想到的是,2014年9月24日,李曼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裁定她与前夫共同偿还债权人江某241万元的债务本金及利息。

原来,2012年11月9日,江某与孙某签订了两份委托投资协议,江某将220万元交给孙某进行理财投资。委托期限届满后孙某未能按约返还投资款,二人又于2013年4月17日协议将投资本金及收益累计的241万元转化为了借款。由于孙某未能按时返还借款,江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支持了原告江某的请求,判决被告孙某返还241万元借款。之后,江某又向法院申请追加孙某前妻李曼为被执行人,共同履行偿还义务。法院认定此项借款发生在孙某与李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援引“24条”,将这笔241万元的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李曼为被执行人。

李志国认为,女儿与孙某在借款发生之前就已经分居,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孙某和江某之间的委托投资名为理财,实为参与境外赌博,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李志国与女儿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并提交了证明孙某赌博行为的聊天记录、司法鉴定书、庭审笔录、债务人与债权人的陈述书等证据。但是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一审、二审均败诉,申请再审也被驳回。随后李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记者从李志国提供的判决书上看到,一审、二审法院均依照“24条”将这笔发生在李曼与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至于是否用于赌博,法院并未进行认定。

此后,李志国开始走上信访申诉的道路,到所有可能解决问题的部门反映情况。去年11月31日,终于在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接访主任的推动下,最高法执行局对李志国进行了远程视频接访,并对其提交的民事执行监督书进行了挂网。随后,上海高院与浦东法院的相关负责人接访了李志国。

“到了这一步,一般就认为可以再审立案了,可是并没有,到现在五个月多过去了,一点音讯都没有。”李志国无奈地对记者说,至此正常途径已经全部走完,看不到出路在哪里,女儿的工资仍旧每月被执行掉一大半。

在“24条公益群”里,李志国的遭遇并不是个例,记者从一些判决已经生效的群友处了解到,他们已经试过了所有可能的申诉渠道,但目前收到响应的却寥寥无几。

记者观察到,“新解释”出台后,“24条公益群”的一部分成员已陆续退出群体。据了解,有的是因为个案解脱而退出,有的人则是因为群体纠错无望而无奈退群,或是彻底放弃了。

在为群体奔走呼吁期间,李秀萍的个案情况不断恶化,唯一住的房面临被拍卖。

延 伸 〉〉〉

再审没那么容易

虽然已经调离法院院长职位,但现任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的马贤兴依然会经常接到一些人士的反映,投诉某些地方法院和法官对“24条”案件纠错乏力,甚至是推脱责任。

为什么“24条”造成的错误迟迟不能得到纠正呢?

马贤兴向中国商报记者分析,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案件成倍增长,再加上目前全国法院系统正在开展“决胜执行会战”,客观上确实存在应付不过来的情形;二是少数法院和法官还存在认识偏差,认为修正“24条”不利于保护债权,或者担心引发连锁反应,甚至导致“翻盘”。

“最高院之所以在颁发‘新解释’后不到一个月再次发布《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表明高院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也是要解除地方各级法院对已生效案件不敢再审的问题。”马贤兴说。

“已经生效的判决想要改过来非常麻烦,这里面涉及到很多问题甚至是各方的博弈,法院的阻力会比较大。”广西博爱律师事务所韦佩乙律师向记者表示。

事实上,在调任检察院之前,马贤兴曾在长沙的宁乡市和天心区担任法院院长,审理了一批涉及夫妻债务纠纷的案子。马贤兴认为,过去简单套用“24条”裁判的案件多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津错误、结果明显不公”,通过依法再审改判为个人债务,有的甚至再审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均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而针对一些法院担心无法保护债权的问题,马贤兴表示,制定“24条”是为了保护债权这一论断本身就是伪命题。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谁立据谁还钱”本身就是对债权的保护,不应捆绑株连没有参与借债、对债务毫不知情的其他人。

“当初制定‘24条’,就是因为没有在规范债权、赋予债权人适当的注意义务上考量问题,而是采取了本末倒置的办法,结果产生了‘24条’中的一些条款不符合基本法理和上位法的情况”。马贤兴表示。

除了某些法院的顾虑外,也有一些观点认为“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是“24条”案件纠错的拦路虎。新的司法解释是否适用于旧的判决呢?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后发现,法律界人士对此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有律师表示,司法解释在广义上属于法律,因此满足上述原则;而有的则认为,无论是“24条”还是“新解释”,都是对婚姻法运用规则的细化,既然婚姻法没有发生改变,那司法解释当然可以溯及既往。

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家事法官王礼仁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4条”并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解读,“新解释”从推定规则到举证责任都对“24条”进行了颠覆,是以一种“新规替旧制”的方式对“24”条实行了事实废止。

李秀萍曾给王礼仁写信,希望他把过去剖析“24条”的文章标题《判出一条路》改成《判出一条生路》,而此时,那些仍在为个案纠错奔走的被负债人需要的是“改判出一条生路”。对此,王礼仁的建议是,“申诉态度要坚决,方式要合法,找到正确的切入点,把错误搬出来讲透彻,这样就掩盖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