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人社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北京、上海、广州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可以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询发现,其实,继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国税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后,公募基金、银行、理财公司和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配套细则就开始陆续出台。
在个人养老金业务正式实施之际,要不要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怎么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如何选择养老产品、未来又怎么领取个人养老金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政策不断完善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金储备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顶层制度设计确定。
进入11月,相关配套政策加速落地。《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密集发布。11月22日,银保监会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做出详细规定。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11月23日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说,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需要在部分城市或地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下一步,人社部将全力以赴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工作。
参与可享税收优惠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财税部门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养老金的领取上,《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由参加人自己决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身故的,账户资产可以继承。
“一年才1.2万元,缴20年的话,退休时本金也才24万元,感觉这些钱到时候也做不了什么。”80后张先生对于要不要办理个人养老金有些纠结。
邮储银行北京马神庙支行的理财经理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别看1.2万元金额不多,但如果个人应纳税所得正好在两档税率之间,还是能享受不少优惠。例如,个人应纳税所得为31万元的话,税率为25%,应纳税45580元;如果扣除1.2万元,税率则变成20%,个人应纳税为42680元,一年就节税近3000元。在他看来,如果当期个税税率高于3%,参加个人养老金就具有税收减免效果,当前收入对应的个税税率越高,则减税效果越明显。
“除了个人所得税优惠,个人养老金属于长线投资,能实现较大收益,投资收益也不收税。同时,账户采取累积封闭制,能有效管住你的手,资金安全也有保障,个人账户实时可查。”上述理财经理说。
账户争夺战开启
“浙商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开放预约啦!提早规划安排未来,退休多一笔养老资金,同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快快登录手机银行APP或浙商银行零售金融公众号小程序进行预约。”11月23日,记者收到了浙商银行发来的预约开户短信。
据了解,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之后,参加人要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浙商银行正是符合《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首批机构之一,入围的还有6家国有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记者调查发现,伴随个人养老金开闸,金融机构已在积极争夺账户开立。例如,招商银行在其手机银行APP首页的养老金融板块中,弹窗广告显示个人养老金“预约抽66元助力红包”的活动。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机构也在手机银行APP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预约专区。
在银行和理财公司入围名单公布的同一天,证监会也发布了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共37家,包括工行等16家银行、华泰证券等14家证券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等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针对银保监会11月22日发布的通知,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认为,目前有资格经营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保险公司可能不超过30家。
记者了解到,通知下发后,太平人寿、中国人寿等多家险企表态称,正在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落地。
首批产品名单出炉
在一系列个人养老金相关细则落地之际,各类可投资产品也蓄势待发。
11月18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包含129只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涉及华夏基金、南方基金等40家基金公司。11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披露了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中国人寿、太平人寿等6家公司7款产品入选。不过,目前银行和理财公司首批产品还未公布。多家入围机构表示,正在加快养老理财产品的研发和报批。
那么,对于个人养老金养老储蓄产品、理财产品、保险产品和基金产品,百姓该如何选择呢?
记者注意到,129只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在-12.45%至13.03%之间,7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稳健型账户2021年年化结算利率均在4%—6%之间,进取型账户结算利率则在5%—6.1%之间。而试点银行推出的养老储蓄产品利率大致在4%左右,此前发行的49只养老理财产品,有超过20款产品的最新净值高于1.01元。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此前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1—2022》显示,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是公众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主流方式,对于其他风险相对较高却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养老金融产品(如股票、基金、信托等)配置意向相对有限。即便通过税收优惠方式激励,调查对象仍然更加偏向于银行理财、银行储蓄这类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产品。
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看来,金融机构承担着为百姓“养老钱”保值增值的任务,产品收益率是关乎个人养老金制度吸引力的重要因素。投资策略成熟、投资风格稳健且投资收益具备竞争优势的产品将受到更多参加人的青睐。
专家建议,上述四类产品各有利弊,参加人可以通过对流动性风险、长寿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的不同搭配来实现个人养老金资产的稳健增长。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文章作者: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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