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重庆市高速公路3类、5类、6类货车的收费级差系数由3.30、4.90、5.44分别下调为3.25、4.75、5.29。预计调整后,全市高速公路通行费每年让利约1.4亿元。 二、云南:一类货车过路费0.45元/公里。高速公路普通路段:货车不超过0.45元/车公里;高速公路500米以上桥梁隧道:货车不超过1.15元/车公里;一级公路:货车不超过0.35元/车公里。 三、福建:下调2-6类货车收费标准。近日,福建发布了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的公告,2-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均有下降,新的收费标准已于1月10日开始执行。总体来看,福建省高速公路基准费率不变,依旧为0.450元/车公里,但是由于系数变更,1—6类车型收费费率分别调整为0.450元/车公里、0.869元/车公里、1.406元/车公里、1.851元/车公里、2.024元/车公里、2.505元/车公里。 四、吉林:1月10日起,吉林省高速公路按照4类车1.57元/公里,5类车1.72元/公里的标准收费;2类车和6类车的优惠政策,也将继续执行,并将打折后的价格固定为今后的正式收费标准。 五、黑龙江:调整优化货车通行费,五类变六类。此前,黑龙江已经对货车高速通行费进行了下调。 六、陕西:在核定标准基础上优惠10%。G70福银高速西(安)蓝(田)段,执行一类车0.50元/车公里对应的收费标准。G30连霍高速西(安)宝(鸡)段货车全线统一到一类车0.60元/车公里对应的收费标准。此外,高速公路货车费率标准在核定标准基础上优惠10%,并对部分类型车辆继续优惠。 七、河北:8条段高速试行收费标准调整。太行山高速京蔚段、涞曲段、西阜保定段、西阜石家庄段、平赞段、唐廊高速唐山段等6条路段,临时收费标准于2020年12月27日到期,新的临时收费标准自2020年12月28日起执行。迁曹高速公路雷庄互通至沿海高速段临时收费标准,于2021年1月14日到期,新临时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5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的收费费率,均有所下降。 八、浙江:高速通行优惠政策继续延长1年,装有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继续实施通行费85折优惠;1-6类货车收费标准分别为0.450元/车.公里、0.841元/车.公里、1.321元/车.公里、1.639元/车.公里、1.675元/车.公里和1.747元/车.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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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市下调高速费,小幅波动会影响运输人收入吗?
发布人:蓝海商信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