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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失败案例--中国新华保险

发布人:蓝海商信用户推荐

新华保险于1996年1月22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1998至2006年新华保险掌门人为关国亮。在其任职期间新华保险发展迅速,但关国亮擅自挪用资金违规投资、体外循环,频繁的股权操作,以及私人牟利行为,最终暴露,被监管部门调查。 危机触发 2005年,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华人寿审计报告中首次披露,新华保险违规对北京的三家公司提供了累计8亿元的担保业务。普华永道将审计结果上报给了审计委员会。2006年,保监会派出检查组,针对审计结果,对新华人寿资金使用问题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关国亮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8年间,或通过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的形式,或通过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的方式,累计挪用了公司资金 130亿元,。(其中,包括2004年一笔2亿元资金被转移至其弟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 危机处理 董事长关国亮因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保险保障基金以27.88亿元接管38%的股份后,新华人寿尚有14亿元的窟窿。经过一系列股权转让,2年后,保监会转手给中央汇金,保险保障基金盈利12亿元;新华摇身变国企,2011年同时在国内和香港上市。 评价 新华保险的问题主要在本身领导人的私人牟利行为。保监会也应承担间接责任,原因在于投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强人管理,激进冒险的政策外业务最后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