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已送人,奖金还能是自己的吗?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件有趣的事情,现在的小伙伴都爱追求标新立异,于是绞尽脑汁为自己办理一场特别的婚礼,其中最引以为豪的就是在婚礼上将过去常常送的喜烟、喜酒、喜糖、小礼品变为彩票。婚礼送彩票不仅能够活跃现场气氛,还可以给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送去一份喜悦和幸运,确实十分地受欢迎,然而婚礼上新郎送出了30张彩票,其中一张竟然被好友刮出了大奖!这下就麻烦了,奖金到底归谁?双方互不相让,各执一词。
Part1网友观点☑
有的网友认为:彩票是新郎出钱买的,那么彩票中奖了,奖金应当是归新郎所有,不然对新郎不公平。☑ 有的网友认为:既然彩票已经送给朋友,也就把中奖的机会也送给了朋友,彩票中奖后奖金应该是朋友所得。☑有的网友认为:奖金应该平分。
Part2 小编观点
1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彩票是一种射幸合同凭证,彩民购买了彩票即获得了射幸中奖的权利,射幸合同,就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他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代价的利益,但也可能没有利益可获。彩票的这种射幸性质正是由于中奖事实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
另外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中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 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在现实中一般的彩票都是不记名的,彩票兑奖机构只认彩票,也就是说无论彩票是买的,捡的。还是偷的,只要你持有中奖彩票,兑奖机构就会把奖金给你。而根据《物权法》的相关原理,货币占有即所有。
奖金应当归彩票持有者所有。当然彩票的所有权人与实际彩票持有者不一致时,彩票持有者获得奖金以后,彩票所有权人可能基于其他的法律关系取得相应的债权请求权。
在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新郎自愿将彩票送给自己的朋友,朋友也表示接受,双方已经达成一个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并且彩票已经交付,此时彩票已经归朋友所有,并且既然彩票有这种特殊性质,将彩票赠送,就应当视为将中奖机会也赠送给了受赠人。所以单就本案来说奖金应当归朋友所有。他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彩票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存在比较多的还有一种就是一方出资购买,是另一方为其填写号码。最后这个号码中奖了。这种情况又怎么处理呢?因为彩票这种射幸合同的性质,所以无论是甲填的号码还是乙填的号码,都有可能中奖,也有可能不中奖,选定号码这个事实不能构成分配奖金的理由。所以这种情况奖金还是归购买彩票的人所有。
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权利,我们首先要了解与彩票相关的法律规定,妥善保管彩票。委托他人购买彩票是也最好达成书面的协议,尽可能将纠纷扼杀在摇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