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从引导“超前消费”到“信用危机”出现,这就是某些人想看到的吗

发布人:蓝海商信用户

说实话,从客观的角度来讲,不管是对于金融市场的经济发展还是对于中国公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我们都不认同“超前消费”的理念,更不认同以借贷形式延续的各种“超前消费”的模式,因为在中国的金融市场必备的法律条款没有形成完整的体制前,就开展所谓的“超前消费”这种借贷模式,无非是对于现在年轻人的一个很大的“诱惑”。 最主要的是,现在的年轻人对于金融和法律知识严重的缺乏下去过度引导这种“超前消费”的理念,最终的结局无非就是现在的年轻人人人都会出现“债务危机”的状态,这样的状态对于现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文明社会来说无非就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和负面。 想想最近的一个案例说的是一个25岁的姑娘,正是大好年华的时候,却因为这种“超前消费”的理念控制了她的主导思想,因此走上了网贷借钱的这种不归的道路,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很清楚的能看到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如果,这位25岁姑娘没有遭受到P2P网贷平台和银行信用卡中心以及其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的非法侵害的话,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她无法承受呢? 根据她在现场的描述,她这么做的原因,是无力偿还十几万元网贷,欲自杀,又担心自己死后母亲无法承受,遂杀害母亲,难道这样的一个局面就是P2P网贷平台和银行信用卡中心想看到的一个局面吗? 随着网贷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青年或陷入失信危机,或出现心理问题,走向自杀、违法犯罪的穷途末路,从这一切开始的源头基本上都是“超前消费”这种消费理念引起的一系列的问题,更是我们现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门的话题,因为这位姑娘的境遇并不是个案,而是她的案例说白了只是“超前消费”这种网贷消费模式的一个“缩影”,从而引起社会大部分年轻人不管在征信体系还是经济消费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而这种问题的出现反映出一个社会面对的最“棘手”的一个延续性发展的“绊脚石”。 说白了,在最近这几年里,不管是银行信用卡中心还是P2P网贷平台呈现出来的不是非法讨债就是这些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难道还不够给相关部门提出一个警示吗?只是我们认为提出这个“警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已经达到了很多年轻人因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活,以生命的代价换取相关部门的重视本身这种方式是不能提倡的。 而看看现在这样的一个局面,借款人这样一个群体频繁的遭到侵害,主要的是借款人在这些P2P网贷平台以及银行信用卡中心或其委外的第三方催收机构的多方侵害后,还要面对一些相关部门对介入催收工作引起的后续侵害,甚至他们在遭到侵害后还要面对类似于征信这种二次或多次的侵害,这才是借款人真正的生存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