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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发布人:管理员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在我国刑法中,死刑一般分两种情况: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其实法院判了死刑后,是需要最高院核准的,所以立即执行也不是判完直接都执行了。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吗?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死缓执行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主要的决定因素是犯罪行为人在这两年期间的表现,最通常的情况是,犯罪行为人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就是再给犯罪不太严重的死刑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

    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所以,死缓的罪犯再怎么立功、怎么减刑,考验期2年后都必须再关满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