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金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施行的。应该说响应最早的是国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展迅猛,很快到私营企业,逐渐幅射到灵活就业人员(又称自由职业者)。 事业单位参与得较迟,一部分单位在本世纪初开始参与了养老保险,而相当一部分单位与国家机关一起是在七年前的2014年10月才开始参加养老保险的。 也就是说,从2014年10月开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全员参与了养老保险,实现了养老保险实施意义上的并轨。不管是什么身份,退休后,人人都进社保,按月领取养老保险。 但并轨后,人们不难发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差额很大,一般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少很多。 这是什么原因呢?前面说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只是从2014年才开始缴养老保险,干嘛缴几十年的企退人员反倒要比缴费时间很短的要低且低很多呢? 这就是那个“视同缴费年限”在作怪。之前,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同样在工作,同样的工龄,以前是同样的待遇。而企业开始缴社保时普遍都缴得低,一般是60%,自然会把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也统筹到60%中来。特别是后来国家进行工资调整把企业这块丢开了,企业职工工资由企业自行决定,由此企业职工在职时的工资就逐渐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少。在职工资低,加之社保又只缴60%,还将视同缴费年龄看成60%的标准,这样一来,企退养老金只有二千多就很自然了。 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时通过多次的工资改革与工调,工资本身就高于企业职工很多,加之参加社保的时间短,缴费比例高,全部100%。由于比例高,同样把“视同缴费年限”套的也是100%,退休后的退休金自然就很高了。 说了半天,我们终于明白了,同等条件下,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缴费的比例。事企退休金差距太大的根源在于“视同缴费年限”所取的比例不同,一个是100%,一个是60%。 显然,过去都是一样的工作,过去都是一样的退休了达到三十五年工龄了拿90%的在职工资。既然是一样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比例就应该是同一的。 找出了原因,就应该进行调整。那么如何调整呢?当然是把视同缴费年限的比例调整成一样,也就是说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将缴费前的工作年限全部采用同一个比例标准。由于100%比例过高,统一采用80%最合适,既适当提高了企退人员的退休金,又适当地调控了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使两者间达到统一的调和。如此这般,进行实际计算,企业退休可增加300元左右,而机关事业呢也适当降了一点点。 可能有人会考虑,进行“视同缴费年限”比例的调整,与之前的衔接问题。这个很简单。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过渡期到2024年10月结束,可以以这个时间节点为契机,进行对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视同缴费年限的比例调整。 只有在合适的时候进行企事养老金的适当调整,才能更好、更健康地发展好养老事业。否则,企事的距离会拉得越来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