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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对强奸犯学生的处罚刷新三观

发布人:蓝海商信用户推荐

犯强奸罪只是留校察看,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确实容易给人“宽严失据”之感。 这两天,浙江大学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一事,引发社会热议。据媒体报道,该校学生工作部官网7月17日公布了《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该校学生努××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研究决定对其“留校察看处分”。 7月21日下午,浙江大学最新回应称,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立即启动后续调查。将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强奸罪属于重罪,留校察看处分却是较轻处理,这样的轻重对照,难免给人不平衡感。不过,法律的逻辑之网,更多的是由证据链条、事实细节等编织而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铁律。 就该案而言,网上流传的该案法律判决书显示,相关法院将当事人行为认定为强奸罪的犯罪中止情节。而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他被判缓刑,也并未超出法律量刑区间。而浙大方面据此给出“留校察看”处分,似乎也在合规范围内。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校方在两个按钮中摁下了“从轻处理”按键,严格来讲,谈不上“法外开恩”。那该校校规跟法律的尺度是否统一,二者是否冲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