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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我知道」法律责任

发布人:管理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共15条。

「消防法我知道」法律责任(二)

第六十七条 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法律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失职的法律责任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提示

出具虚假文件”,主要是指在进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过程中,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既包括伪造的证明文件,也包括形式合法而内容虚假的文件。

第七十条 对违反消防法行为的处罚程序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第七十一条 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审批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案例解读

消防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应该如何处罚?

某饭店准备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申请消防安全验收检查。该地公安消防机关对其消防条件进行检查后认为基本上合格,但迟迟不明确予以批准。饭店急着开业,其负责人就找到消防机构的一名主管人员询问原因,该主管人员说:“你们饭店的总体清况还可以,就是还差几个灭火器。反正今后你们也用得着,我们可以帮助你们弄一些质量比较好的。”该饭店负责人明白这是在借机推销灭火器,虽然本不想购买该县公安消防部门推荐的灭火器,但又担心饭店的消防检查通不过,影响饭店开业,于是就一次性购买了75个灭火器。

这是一起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的安全器材,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案件。实践中,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以“有利于加强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等为借口,滥用职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往往为腐败的滋生提供土壤,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也影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案中,该县公安消防机构在对饭店进行消防检查时,利用职务之便,要求饭店购买指定品牌的灭火器,致使饭店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购买了75个灭火器,其显然侵犯了饭店的合法权益。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和品牌。因此,本案中,饭店可以要求退回所购买的灭火器,对公安消防机关的有关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严肃法纪,依法行政。

「消防法我知道」法律责任(二)

第七十二条 违反消防法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