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中国有着迥异的风俗习惯,初入美国的童鞋们要特别小心。
我今天讲4个事件,用事实告诉你们美国与中国迥然不同的风俗习惯、法律界限。到了美国,一定要谨言慎行!
事件1扶住要摔倒的孩童,居然被控告猥亵儿童
前年有一位大学生去美国带薪实习,在迪士尼乐园做引导员,由于对美国的人情法律不了解,加上中国人乐于助人的思想作祟,他在看到一个2、3岁的小男孩(当时他身边没有大人)在玩完木马走下台阶时站不稳要摔倒时,怕小男孩摔倒,就上前扶住了他,在扶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小男孩的屁股,结果这一情况被不远处的小男孩的妈妈看到了,小男孩妈妈立刻报警控告这名大学生猥亵。
尽管请了律师,经过的陪审团、法官的判决,但是他最后仍旧被认为有罪。他要么不认罪、上诉,但要被收押,花费几年时间;要么他认罪,直接被遣返回国,而且终身不得踏进美国境内。最后无奈之下,他选择了认罪,被遣返回国,而且终身不得进入美国。
这一案例就告诉我们,在美国不要轻易碰触到儿童的身体部位,尤其要注意敏感部位。
事件2小小水果刀,零容忍度
2010年,B同学作为一名留学生在9月份来到了加州一所高中,9升10,进入了10年级开始学习。B同学对美国高中生活适应地不错,寄宿高中的学习生活也很有节奏。大概过了一个月,突然几位警察来找B同学。B同学很纳闷,自己并没有什么违法行为。
原来,B同学在中国一直就有随身带一把小水果刀的习惯,和自己的钥匙放在一起。到了美国,这个习惯依然被保持下来,直到有一天,B的水果刀突然被学校里的一个美国老师发现了,出于校园防卫,老师立刻打电话报警。
警察给出B同学2个选择,要么立刻遣返回国,要么带去警局接受审讯。
中国人都会觉得,一个小小的水果刀而已,但是在美国校园,学生不可以携带任何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这都会威胁到学校师生安全,违反当地法律。对此校方一贯采取的态度都是“零容忍”。
事件3开个玩笑,成恐怖分子了
据美国媒体“Daily Iowan”报道,2016年2月1日,就读爱荷华大学的小倪在社交媒体上写了这么一段话,“这学期我这么认真学习,如果学校还是让我挂了,就让教授们体会下当年卢刚的恐惧。”
没想到,这条社交动态很快引起了校方的注意。警方来他家询问,在看了合法持枪证明后,没收走了他的枪支。
事情的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他被学校告知违反校规,视为危险人物,并做出了将他开除学校的决定,同时,移民局告知其必须马上回国。2月4号,小倪已经回国。
事发后,小倪表示,是因为当晚复习到11点多有感而发,“其实我连当年发生了啥都不太清楚……关键是我发的是中文,就是不想有啥误会……正常人应该都知道我只是想说我认真学习吧。”
在美国,一定要警惕祸从口出,一定要谨言慎行!
事件4遇到警察,乖乖抱头,不要动
有一个大学生去美国旅行,他在开车的时候,发现有警车在后面追,闪着灯而且有警笛。他就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下车了。等他下车后,恰好那个警察也下车了,大概离他5到10米远。
“当时我注意到,一看到我下车,警察立即往后错身并且把手按在了枪套上。”他说,当时他只听到一句话就是“Get back to your car(回到你的车里)”。虽然很紧张,但这句话他还是听懂了,于是就回到了车里。不过,从后视镜里,他看到,警察并没有立即上前来,而是在周边察看了一阵子,确认没有什么危险的同伙才走过来,告诉他“如果我继续往前走,他是可以开枪打死我的”。
“当时我的心跳得乱七八糟的,对于他后面说的话我完全没有听懂,也没有心思听了。天哪,差点儿被击毙了!”他说。
在美国,持枪权是被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所保护的,警察在处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会假设对方是有枪的,如果你做出某些可能会对警察造成伤害的举动,或者暴力抗法,他是可以直接击毙的,而不是只将你打伤,或者鸣枪示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