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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武器,中国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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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开始后,在内迁的过程中,兵工署开始有计划地对各兵工厂进行专业化调整。一般确定每个厂只集中生产一种或几种主要产品,以提高其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和效能。如兵工署第二十三工厂(原巩县兵工厂)在调整中先后接收四川第一兵工厂以及济南、成都、广东石井兵工厂的无烟酸制造设备,生产能力大为增强,各类产品产量大大增长。[1]兵工署第五十工厂(原广东第二兵工厂)在调整中将精确研究所和样板厂并入,此外还接收了汉阳兵工厂部分机器设备,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也有很大提升,战时该厂主要负责火炮和炮弹生产。经过调整之后,四川各厂的作业分工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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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四川各兵工厂主要产品一览表[2](表4)



厂名

所在地详细地址

主要产品

1

第一工厂

重庆鹅公岩

枪弹、手榴弹、甲雷、机枪

2

第二工厂

巴县鸡冠石

发射药、黑药

3

第十工厂

江北忠恕沱

小炮弹、炸药包

4

第十一工厂

四川铜罐驿

炮弹、步机枪、手榴弹

5

第二十工厂

重庆铜元局

枪弹、甲雷、铜皮

6

第二十一工厂

江北簸箕石

步机枪、迫击炮、迫击炮弹

7

第二十三厂

四川泸县罗汉场

面具、特种药、火药

8

第二十四工厂

重庆磁器口

钢料、手榴弹

9

第三十工厂

重庆南岸王家沱

手榴弹

10

钢铁迁建委员会

重庆大渡口

钢铁、工兵器材

11

第四十工厂(后改为第二十一厂綦江分厂)

綦江县赶水镇

枪弹、掷弹筒、掷榴弹

12

第五十工厂

江北县郭家沱

炮弹、炮、样板

13

太原兵工厂广元分厂

四川广元

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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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工署通过对各厂生产专业的调整,改变过去各兵工厂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专业化程度和生产效率都有很大提高,产量也有了大幅提升,例如:兵工署第二十工厂(原川康绥靖主任公署子弹厂),在调整中于1937年末1938年初接收金陵兵工厂枪弹机器,产能大为提升,1937年该厂制造枪弹7915000发,1938年生产枪弹101345600发,[3]产量增加了十多倍。产品质量也所有改进,有利于抗日战争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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