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基金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示,国内一些机构在发展中偏离了应有的定位,以私募之名变相发行公募产品,随意设立资金池,违规变相吸储、放贷,甚至擅自自融自用、侵占挪用基金资产。行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真私募与伪私募并存,优秀管理人与“伪”管理人并存,接受登记管理和市场无序生长并存等乱象,损害了行业形象声誉,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与行业高质量发展是背道而驰的。
“我们认为,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回归私募定位和支持创业创新的根本方向,坚持私募姓私,严格规范募投管退全链条各环节运作。我们将坚持分类施策、扶优限劣,支持真私募,打击乱私募,坚决出清伪私募,推动形成良好市场秩序和行业生态。”易会满强调说。
在多位私募股权业内人士看来,这预示着监管对“乱私募”与“伪私募”的规整力度将进一步增强。
“这些‘伪私募’与‘乱私募’现象已成为国内私募股权基金业态良性发展的一大障碍。”一位国内大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伙人向记者直言,由于不少民间资本发行所谓的私募股权基金涉足资金池、自融、资金挪用等违规行为,部分地方政府将私募股权基金等同于P2P行业采取极严监管,导致他们在基金注册与投资管理方面均遇到不小的制约。
一位地方证监局人士向记者透露,尽管近年相关部门加大对“伪私募”与“乱私募”的打击,但部分民间资本仍可钻营某些灰色操作空间。比如他们借助PE、 FOF或结构性股权投资产品等新产品变相开展借新还旧、资金池、明股实债等违规投资业务。
“目前我们正着手加大对辖区内私募股权基金所投资的底层资产开展穿透式监管,通过了解其具体的投资项目资金流向,严查其是否存在资金挪用、借新还旧、明股实债等违规操作。”他指出,一旦发现私募股权基金存在上述违规经营现象,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将双管齐下,一面要求其开展业务整顿(情节严重者将被勒令暂停业务运营),一面督促其尽早回笼资金用于兑付,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权益。
